未第三百一十五章还不如我的特仑苏-《我是大土豪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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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嗯?郑叔叔,你是不是觉得这钢笔被送来,太侮辱赵叔叔了,看都不想看?哈哈哈,那个屌丝,也不知道怎么想的,把他用过的钢笔给拿来了。”

    郑弘光没有和他废话,而是看向了赵父,问:“老赵,是这个小伙子给你送的钢笔吗?”

    赵父知道郑弘光的性格,脾气火爆,搞不好啊,他还会揍林夕呢,但他又能怎么说?这么多人都知道,他想帮林夕也不行啊。

    赵父点了点头,说:“孩子吗,有心就行了,不用…”

    “卧槽!老赵!你好福气啊!”郑弘光忍不住喊了出来,语气中,满是兴奋!

    嗯?好福气?

    为啥这么说?

    沈公子也是一脸懵逼。

    病房里的人,都有些不太懂郑弘光啥意思。

    郑弘光看了眼林夕,又看了眼赵曼,说:“曼丫头,这是你男朋友吧?你运气真好,我闺女要有你一半的运气,我也就心满意足啦。”

    赵曼‘啊?’了声,嘴巴都长的老大,她不明白,郑叔叔到底在说啥。

    沈公子更好奇了,他说:“郑叔叔,你这啥意思啊?现在送自己用过的钢笔,该不会成了一种时尚了吧?你看我这送的,都是人参啊啥的,从东北找人挖来的,花了好几十万呢,也不老土吧?”

    沈公子这么说,当然也是想炫耀一波。

    郑弘光看都没看他的袋子,说:“人参?不好意思,和这支钢笔比起来,你送的这些,真不算啥。”

    郑弘光把钢笔屁股拧开,看到确实被用过,笑了下,道:“没想到啊没想到,这支钢笔,竟然在这里,而且还被这么轻易的送了出去,老赵啊,你女儿认识了个大土豪,我真的很羡慕你。”

    什么?!

    这下,病房里的所有人都吃惊了!

    大土豪?!

    谁?说谁呢?林夕?不可能吧,他只是送了个破钢笔啊?

    郑弘光说:“老赵,我用收藏艺术品的习惯,你知道吧?这支钢笔,是全球限量制作的,这看似普通的材质,却是最珍

    贵的金属制作,坚硬无比,在玻璃上划一道,立刻能把整块都碎掉,而且,这里面的钢珠,都是精雕细琢出来的,墨汁流畅,写的感觉也很棒,可惜啊,被咱们这里的一个明星买走了,但我听说,他前阵子把钢笔送了出去,没想到在这个小伙子手里啊。”

    郑弘光看了眼沈公子手里的人参啊之类的,轻蔑的笑了下,说:“人参?几十万?这钢笔,起码在五百万朝上,抱歉,你那人参,真的没法比。”

    嘶!

    全场的人,都倒抽了口凉气!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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